懷孕是一件幸福的事情,目前我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,各方面的福利待遇也有了保障,懷孕之後,女職工可以享受很多的福利待遇,產假就是其中一種,產假期間同樣也會發放工資用來保障女職工的基本生活,產假是拿全薪還是底薪?還有什麼補貼?
一、產假是拿全薪還是底薪?
當女職工懷孕後,在產假中應當享受全薪的待遇,而不是僅僅只發底薪,當用人單位給女職工買了生育保險時,產假期間的工資都是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,而當用人單位沒有給女職工買生育保險時,產假期間的工資都是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,產假的工資按照女職工的年平均工資決定,當生育津貼少於工資時應當由單位補足剩下的部分,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工資,並且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因為女職工懷孕而辭退或者降低其工資。產假工資,一般按月發放給女職工,用來保障女職工每月的基本生活。
二、懷孕期間有哪些補貼?
1、生育津貼:在女職工入職之後,用人單位會為其購買生育保險,為女職工在懷孕期間進行生活補貼,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,生育津貼的金額=月平均工資/30*產假天數,當生育津貼高於平時的平均工資時,用人單位不必再發放工資,當生育津貼低於平時的平均工資時,用人單位需要補足差額。若女職工入職後,用人單位沒有為其購買生育保險,在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。
2、產假:國家法律規定,女職工在分娩前後享受一定的產假,國家規定產假不得低於98天,其中產前假為15天,若是難產可以增加15天的產假,若是生育多胞胎的產婦,產假可以增加15天。
3、除了產假之外還包括產檢假、產前工間休息假、保胎假、育兒假等等,其中在懷孕期間孕婦要進行定期的體檢,女職工需要向單位申請產檢假。而懷孕的女職工每天可以申請一小時的休息時間,並不得安排夜間工作。當醫生提出建議女職工需要保胎休息時,可以向單位申請保胎假,保胎假算作病假,應當算是出勤,不得無故剋扣工資。育兒假是國家的最新規定,在寶寶還未滿三週歲之前,每年父母都可向其工作單位申請10天的育兒假,不包括週末和法定節假日。